第 1 条:总则与适用范围
1.1. 本一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Elephants in the Room 与客户之间签订的每一份商业报价或工作说明书,以及 EITR 向客户提供的所有服务。
1.2. 如果您是代表客户签订本协议的客户员工(或承包商),您声明并保证:(i)您拥有使客户受本协议约束的完全法定权限;(ii)您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以及(iii)您代表客户同意本协议。
1.3. 客户明确放弃适用其自身的一般及特别条款和条件,即使其中规定仅可适用该等条件,且即使 EITR 未对该等条款和条件提出异议。
1.4. 客户明确确认并同意,本协议(包括其任何修订)可通过电子签名技术签署。若本协议以电子方式签署,电子签名在法律上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约束力。通过电子签名技术交付完整签署的副本,应与交付原始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客户在未来任何时候均不得否认电子签名的意义,或声称其电子签名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 2 条:定义
2.1. 在本条款和条件中,除另有规定外,下列定义适用:
“关联方”指就相关一方而言,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其中“控制”指通过合同、股份所有权、董事会成员身份、协议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指导或促使指导该实体的管理和政策的权力;在任何情况下,且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拥有另一实体 50% 以上有表决权证券的任何实体,均应视为控制该另一实体(“控制”和“受控制”应具有相应含义);
“协议”指 EITR 与客户之间的全部合同关系,包括本条款和条件、任何商业报价及任何工作说明书(如适用)。
“工作日”指 EITR 的正常工作日,即荷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荷兰法定节假日除外。
“客户数据”指客户(通过 SaaS 用户)在使用 SaaS 时输入或上传的、为客户专有或由客户持有的所有数据,以及因客户(通过 SaaS 用户)使用 SaaS 而由 EITR 处理或存储的所有此类数据。客户数据还应包括 SaaS 对客户(通过 SaaS 用户)所输入数据进行处理后产生的输出数据。
“客户个人数据”指客户(通过 SaaS 用户)在使用 SaaS 时输入或上传的、为客户专有或由客户持有的个人数据,以及因客户(通过 SaaS 用户)使用 SaaS 而由 EITR 处理或存储的此类个人数据。
“客户”指与 EITR 建立合同关系的法律实体,具体以商业报价中的标识为准。
“商业报价”指经双方签署的书面或电子文件,无论其名称如何,其中载明客户所订购的许可材料和服务的性质、数量及其他具体信息,包括提出该报价的具体条件,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保密信息”指一方的信息,无论其为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形式,且该信息(i)被明确标注为保密或专有信息,或(ii)应被合理地视为保密信息或传统上被认为具有保密性质,无论是否被明确标注为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文件、数据库、图纸、图表、计算、数据、程序、流程、业务方法、合同(包括本协议)、财务、技术和法律信息、预算、销售营销、公共关系、广告和商业计划、构想、策略、预测、商业计划书、战略扩张计划、产品及产品设计。EITR 的保密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许可材料。
“贡献者”指客户组织中的自然人(即员工或承包商),经协调员邀请,由客户授予其(有限的)SaaS 访问权限,以便按照本协议及文档中所述的用户角色使用 SaaS。访问 SaaS 的贡献者人数严格限于客户所购买的贡献者订阅数量(具体以商业报价为准)。
“协调员”指客户组织中的自然人(即员工或承包商),由客户授予其 SaaS 访问权限,以便按照本协议及文档中所述的用户角色使用 SaaS。协调员应拥有 SaaS 的完全访问权限,并可邀请贡献者使用 SaaS。访问 SaaS 的协调员人数严格限于客户所购买的协调员订阅数量(具体以商业报价为准)。
“文档”指 EITR 不时自行决定向其客户普遍提供的 SaaS 技术和功能信息。
“生效日期”指商业报价中规定的生效日期。
“Elephants in the Room”或“EITR”指 Elephants in the Room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建并存续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荷兰 Eindhoven Flight Forum 3518,在荷兰商会注册,注册号为 81451385。
“不可抗力”指一方因不可避免、不可预见且合理超出该方控制范围的外部事实和情况,而暂时或永久无法履行其(非金钱)义务。下列事件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视为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或战争风险、叛乱或公众暴动、外部灾害引起的火灾、政府实施的进口或出口禁运、洪水、爆炸、天气状况、罢工或社会行动、大流行病,以及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所有其他情况。
“托管合作方”指由 EITR 签约并不时通知客户的托管服务提供方。
“故障事件”指 SaaS 的功能故障。
“知识产权”指(非穷尽列举)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程序(包括目标代码和源代码)权利、外观设计权、数据库权、专有技术的专有权、商业名称、商号,以及在世界任何地方可能存在的、与上述任何一项性质类似或具有同等或类似效力的所有权利或保护形式,以及任何国家的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以及该等权利的任何现有或未来的申请或注册。
“维护服务”指 EITR 向客户提供的、与 SaaS 相关的维护和支持服务,具体见第 8 条。
“范围外故障事件”指并非由 SaaS 引起或与 SaaS 无关的故障事件,例如(包括但不限于)因接口故障导致的故障事件、因不受支持的数据格式导致的故障事件,以及因第三方软件问题导致的故障事件。
“双方”或“一方”指客户和/或 EITR(视情况而定)。
“SaaS 用户”指协调员和/或贡献者(视情况而定)。
“SaaS”指商业报价中所述的软件、计算机程序、平台、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的所有算法、(源代码或目标)代码及方法。“服务费”指商业报价或工作说明书(视情况而定)中就服务所规定的服务费。
“服务”指开发服务、设置服务、实施与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制)、维护服务,或双方可能不时约定并在商业报价和/或工作说明书中列明的、由 EITR 向客户提供的与 SaaS 相关的其他服务。
“工作说明书”指双方可能不时签订的书面文件,其中描述 EITR 将就许可材料提供的服务。
“期限”指初始期限及任何续展期限。
“条款和条件”指适用于 EITR 与客户之间约定的所有商业报价和工作说明书的本一般条款和条件,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
第 3 条:访问和使用权
3.1. 在遵守本协议并支付约定费用的前提下,EITR 授予客户(及指定关联方)一项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的权利,在期限内通过授权用户访问和使用 SaaS 平台,且仅限用于客户的内部业务运营。
3.2. 本协议未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均由 EITR 保留。客户对 SaaS 平台的使用严格限于商业报价和文档所界定的范围。
3.3. 客户应:(a)在使用 SaaS 平台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包括有关加密功能的出口管制规定;(b)确保所有用户对访问凭证保密;以及(c)如发生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立即通知 EITR。
3.4. 客户不得,并应确保其用户不得:
(a)修改 SaaS 平台、对其进行反向工程或基于其创作衍生作品;(b)使用 SaaS 为第三方处理数据(商业报价中明确允许的除外);(c)规避任何安全或使用限制;或(d)删除或遮盖专有权声明。
3.5. 客户仅可为下列目的复制文档:
(a)内部培训和参考;或(b)灾难恢复。
所有副本仍为 EITR 的财产,并受本协议约束。
3.6. SaaS 平台按“现状”提供,并于首次使用时视为已被接受。
3.7. 通过 SaaS 提供的任何建议或分析仅供参考。客户对其实施承担全部责任。
第 4 条:用户限制
4.1 SaaS 平台仅可(a)由客户明确授权的用户访问,且(b)不得超出商业报价中规定的用户总数。EITR 将根据客户的书面请求开通和管理所有用户账户;所有用户凭证均严格限于个人使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共享。
4.2 客户同意,SaaS 的使用受商业报价中规定的文件处理量和数据存储限额的约束。超出这些合同限额的任何使用均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具体见第 4.3 条。
4.3 如果客户需要超出已购配额的额外用户账户或文件处理能力,双方应按照 EITR 的现行费率签订新的商业报价。EITR 将在收到请求后五(5)个工作日内提供额外容量的价格信息。
4.4. EITR 保留监控和审计客户对 SaaS 平台使用情况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跟踪活跃用户数量和已处理的访谈),以核实客户是否遵守商业报价的条款。如任何审计显示客户超出了所购买的使用限额,EITR 可按其届时的现行费率就额外使用开具发票。客户同意在三十(30)天内支付该发票,并支付按每月 8%(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计算的任何适用逾期付款利息。
第 5 条:激活与服务
5.1. 除非根据第 5.2 条请求提供与 SaaS 激活、安装或设置相关的服务,否则客户应负责在客户系统中激活和/或设置 SaaS。为避免疑义,任何此类激活、安装和/或设置均应按照文档或 EITR 提供的任何其他书面说明进行。
5.2. 客户可请求 EITR 提供某些服务,EITR 可自行决定是否同意提供此类服务。在此情况下,(i)商业报价应规定服务范围和适用的服务费,或(ii)双方应签订工作说明书,详细说明服务范围和适用的服务费。客户确认,服务费可按双方确定的工时及材料计费方式或固定价格方式计算。任何此类服务均应按照本协议(明确包括适用的商业报价或工作说明书)提供。
5.3. 服务应按“现状”交付,并于 EITR 交付时视为已被客户接受。
第 6 条:客户数据
6.1. 客户确认,SaaS 平台由特定算法和人工智能构成,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客户有责任按照文档提供充足的客户数据。
6.2. 客户应对客户数据的准确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对于通过 SaaS 平台处理的不正确客户数据所导致的任何损害或责任,EITR 概不负责。
6.3 所有客户数据(包括任何生成的报告)仍为客户的财产。客户授予 EITR 使用该等客户数据(包括通过 SaaS 平台上传的内容)的权利:(a)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以及(b)以改进 SaaS 平台的功能,但仅限于基于:(i)无法追溯至自然人的完全匿名化数据;以及(ii)可追溯至作为组织的客户的数据,前提是客户已就此类使用给予明确的书面同意。
6.4. 客户向 EITR 保证,客户数据应:(a)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以及(b)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6.5. 客户对通过 SaaS 平台处理的所有客户数据承担全部责任,并声明任何客户数据均不得:(i)违反任何适用法律;(ii)具有违法性、欺诈性或侵犯隐私;或(iii)损害 EITR 的声誉或商誉。
6.6. 如有任何违反本第 6 条的行为,EITR 有权:(i)暂停或终止对 SaaS 平台的访问;和/或(ii)删除或屏蔽违规的客户数据,且不影响 EITR 根据本协议或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第 7 条:第三方组件与托管
7.1. 客户确认并同意,为使用许可材料,客户需要适当的硬件、网络、操作系统、数据传输线路以及相应的通信应用和环境。
7.2. 客户确认并同意,为使用许可材料,客户可能需要自费获得使用第三方所拥有的任何软件的权利,方式为:(i)向 EITR 购买使用该第三方软件的权利,前提是且仅限于 EITR 有权向客户许可该第三方软件并向客户提供此机会;或(ii)向该第三方软件的供应商取得许可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使用该第三方软件的权利。如果客户选择向 EITR 取得该第三方软件的许可,则该许可应予签署并附于商业报价之后。据此许可的或以其他方式包含在许可材料中的任何第三方软件,应仅受适用的第三方软件条款管辖,并且(包括但不限于)EITR 在本协议项下就许可材料提供的任何保证、赔偿以及维护和支持均不适用于该第三方软件(EITR 另有明确书面约定的除外)。
7.3. SaaS 由 EITR 托管于托管合作方的数据中心。客户确认,托管服务受托管合作方适用条款的约束。重大变更是指对以下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i)服务质量或可用性;(ii)数据安全或数据存放位置;(iii)转嫁的成本;或(iv)法定合规义务。对于重大变更,适用以下规定:a)EITR 将在收到变更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客户;b)客户可在收到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c)如异议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自拟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d)如客户在收到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修订应视为已被接受;e)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性、行政性或超链接变更,不适用通知和终止权。
7.4. EITR 不就 SaaS 的不间断可用性作出任何直接、间接、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但 EITR 应尽最大努力保障 SaaS 的可用性和正常运行时间。
7.5. 客户确认,在 EITR 或托管提供方进行计划内维护期间,托管服务和 SaaS 可能无法使用。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任何计划内维护都将在工作日以外的时间进行,且 EITR 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任何计划内维护告知客户。
7.6. 如因安全原因或其他需要立即维护的原因而有必要,EITR 和托管提供方保留随时进行计划外维护的权利。EITR 应尽最大努力将此类计划外维护造成的不可用情况降至最低。对于 SaaS 因此不可用而导致的任何损害,EITR 或托管合作方概不承担责任。
第 8 条:维护服务
8.1. 自生效日期起,在及时支付所有适用费用的前提下,EITR 应尽最大努力,按照下述规定,就客户生产环境中的 SaaS 提供三线维护服务。
8.2. 如果客户遇到故障事件,客户应首先审查和评估该故障事件。如评估显示该故障事件不属于范围外故障事件,客户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商业报价中指明的电子邮件地址、拨打商业报价中指明的电话号码,或通过 EITR 告知客户的其他沟通方式,将该故障事件通知 EITR。客户应详细说明该故障事件(如适用,按照 EITR 提供的格式)。EITR 可自行决定该故障事件是否属于范围外故障事件,且 EITR 的分类应为最终分类并具有约束力。EITR 保留按工时及材料计费方式向客户收取调查故障事件性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的权利。
8.3. 范围外故障事件的维护服务不包含在费用中;但 SaaS 用户有权就 SaaS 提出任何问题,EITR 应本着诚信原则回答任何 SaaS 用户的请求,但不作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8.4. 对于不属于范围外故障事件的故障事件,EITR 应尽最大努力解决该故障事件。
8.5. 由下列任一原因引起的故障事件不包含在维护服务中,但客户可请求 EITR 就此类故障事件提供服务,EITR 可为此收取额外费用(非穷尽列举):
(i)范围外故障事件;(ii)滥用或误用 SaaS;(iii)并非由 EITR 实施或未经 EITR 同意而对 SaaS 进行的修改或添加;(iv)由 EITR 以外的一方错误安装修复程序;(v)并非由 EITR 实施或未经 EITR 同意的错误配置;(vi)使用不正确的数据或数据结构;(vii)安装受支持版本以外的任何版本;(viii)客户生产环境以外的任何其他环境。
第 9 条:知识产权
EITR 是并始终是与服务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对服务进行的任何新版本、更新、定制、增强、修改或改进)的唯一及排他的专有权持有人或所有人。除根据第 3 条授予的有限许可外,不得就本协议向客户授予或转让与 EITR 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其他权利。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向客户或任何第三方转让对服务的任何权属、专有权或知识产权。客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取得对服务的任何权属、所有权、著作权、知识产权或任何性质的其他专有权。客户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删除、隐藏或修改服务之上或之中、运行期间可见或载于介质上的任何专有标记,包括任何商标或著作权声明。客户应在任何允许的备份或其他副本中纳入或复制该等专有标记。
第 10 条:免责声明
10.1. 各方应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所有保密信息视为机密并予以保密,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需而向其员工、顾问、代理人或咨询人员披露的除外,前提是该等人员须受至少与本协议规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约束;上述保密信息包括在本协议谈判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将本协议中披露的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以外的任何目的。
10.2. 双方应采取充分措施,维护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双方特别同意:(i)除本协议规定外,不得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保密信息的任何组成部分,亦不得就此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披露;(ii)应确保保密信息的所有副本(按照本协议规定制作的)均载有另一方著作权声明及保密声明的永久清晰复本;(iii)如获知任何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就此向另一方提供一切合理协助。
10.3.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保密信息:(i)并非因违反本协议而公开或进入公共领域的;(ii)能够证明接收方在披露方披露之前已知悉的;(iii)从不受保密义务约束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或(iv)能够证明系由接收方独立于该披露并在项目之外自行创建的。
10.4. 如根据司法或其他政府命令要求,接收方可在要求的范围内披露保密信息,前提是接收方:(i)提前向披露方发出合理通知,以便其寻求保护令或同等救济,除非接收方依法被禁止这样做;(ii)在披露方为获得保护令或其他适当救济而作出的合理努力中给予合理配合;(iii)仅披露其依法须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以及(iv)尽合理努力,从相关司法或政府机构获得可靠的书面保证,确保其将根据适用法律或法规给予保密信息可提供的最高级别保护。
10.5 保密义务的存续
本第 10 条项下的义务应:(a)自双方开始谈判时起适用;(b)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继续有效三(3)年,但商业秘密(定义见荷兰《商业秘密法》)除外,只要其根据适用法律仍符合商业秘密的条件,即应无限期受到保护;以及(c)取代双方之间此前的任何保密协议。
第 11 条:隐私与数据保护
11.1. 双方应遵守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的所有适用法律要求,尤其是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下称“GDPR”)中有关处理个人数据(定义见 GDPR)的规定。
11.2. 特别是,客户向 EITR 声明并保证,其拥有披露 EITR 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而获取的任何个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SaaS 用户在使用 SaaS 时可能披露的任何个人数据)的合法权利,并且客户拥有处理此类个人数据并根据适用法律向 EITR 披露此类个人数据的有效法律依据。客户承诺按照适用法律,就客户和/或 EITR(视情况而定)的此类处理活动充分告知所有数据主体。
11.3. EITR 仅应将客户个人数据用于履行本协议,以及改进许可材料的功能和提供。
第 12 条:第三方索赔
客户应就 EITR(包括其关联方、代理人、承包商、董事、员工或代表)因客户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该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害、损失、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向 EITR 作出赔偿、为其抗辩并使其免受损害。
第 13 条:费用与付款条件
13.1. 客户应按照适用的商业报价或工作说明书(视情况而定)中就服务所规定的金额支付费用;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在 EITR 收到适用的商业报价或工作说明书中所述任何首期发票或预付款的全额付款之前,EITR 没有义务开始、亦不应被视为已开始任何服务或项目工作。
13.2. 如 EITR 被请求提供某些服务,适用的服务费应单独开具发票。
13.3. 发票应以 PDF 格式发送至商业报价中指定的客户电子邮件地址;如客户以书面形式特别要求,则以纸质形式寄送至客户地址。客户应在适用发票日期后三十(30)天内支付所有款项。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付款均应以欧元(€)支付(除非商业报价中另有明确约定,且客户承诺承担任何汇率风险),且不包括成本和费用,该等成本和费用可由 EITR 另行收取(如适用)。
13.4. 根据本协议应付给 EITR 的所有款项,均应在无抵销权或反请求权的情况下支付,且不得作任何扣减或预扣,法律要求的除外。如须作扣减或预扣,客户承诺向 EITR 支付必要的额外款项,以确保 EITR 收到的净额(扣除所有扣减和预扣后)不低于本协议项下的应付金额。
13.5. 无争议发票中在发票日期后三十(30)天内未支付的任何款项,应自动且无需通知按每月 8%(或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限度)计收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到期日起按日复利计算,直至 EITR 收到全额付款为止。此外,客户应支付 EITR 因根据本条以司法或司法外方式强制执行客户付款义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客户在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后三十(30)天内仍未支付任何未付款项,EITR 有权暂停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暂停客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直至收到该等未付款项。
13.6. 客户明确确认并同意,根据本协议支付的任何预付款均为最终付款,不予退还。
第 14 条:期限与终止
14.1 本协议自全额支付费用之日(“生效日期”)起生效,并持续至服务完成为止,除非根据本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
14.2 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者 EITR 可选择暂停),无需司法介入,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影响其依法可能享有的损害赔偿权利及任何其他权利、救济和/或请求权:(i)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且在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未予纠正;(ii)另一方无力偿债,进入自愿或非自愿破产、无力偿债或类似程序,或以其他方式清算或停止营业;或(iii)另一方违反第 3 条或第 10 条项下有关访问权、知识产权或保密的义务。
14.3 在不影响 EITR 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的前提下,客户确认并同意,如客户违反或侵犯以下任一项,EITR 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无需履行任何手续):(i)托管合作方或适用第三方软件的条款和条件;或(ii)EITR 的知识产权或保密信息。
第 15 条:终止的后果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i)客户应立即向 EITR 支付截至终止之日(含当日)已提供服务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ii)授予客户的所有访问权应自动终止,客户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30 个日历日内向 EITR 归还所有工作成果、材料及其副本(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介质存在),或者销毁无法归还的任何此类物品,并向 EITR 提供销毁的书面确认;(iii)EITR 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30 个日历日内,无需客户另行提出请求,不可逆地销毁与该委托相关的所有客户数据;(iv)除为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会计记录保存要求所需外,各方应归还其所持有或控制的另一方保密信息(或者销毁无法归还的任何副本,并书面确认该等副本已被销毁)。
第 16 条:保证
客户确认并同意,所许可的 SaaS 和服务均按“现状”提供。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EITR 不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事项(包括许可材料和服务)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陈述或保证。EITR 不作任何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准确性、数据完整性、特定用途适用性、适销性或不侵权的任何默示保证。
第 17 条:责任限制
17.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EITR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害(定义见第 17.2 条),不包括(i)所有间接、特殊、惩罚性、后果性或惩戒性损害,以及(ii)客户所提供硬件(包括用于通过浏览器访问 SaaS 的手机、台式电脑或其他设备)的物理损坏。在任何情况下,EITR 就任何单一事件或一系列相关事件承担的总责任(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损害)均不得超过客户根据相关协议已支付费用的 100%。
17.2 对于 AI 输出中的明显错误(例如偏见、幻觉或事实性错误)所造成的直接损害,如该输出在提供时未附“AI 生成”警示或免责声明,EITR 仍应在此范围内承担责任。一旦提供了所要求的“AI 生成”警示或免责声明,EITR 对此类错误的一切责任即告终止。
17.3 对于因不正确或疏忽地处理个人数据,或在最终报告中不正确地呈现结论而造成的直接损害,EITR 应承担责任,但前提是客户证明 EITR 在该处理或呈现中存在重大过失。一旦客户书面批准 AI 输出(包括“AI 生成”免责声明),EITR 对该处理和输出的责任即告终止。
17.4 在任何情况下,EITR 均不就任何间接、惩罚性、特殊、后果性或类似损害向客户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收入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或损坏(包括训练数据或模型输出)、客户或合同流失、商誉损失、采购替代商品或服务的费用、声誉损害、因客户提供的训练数据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害、客户提供的硬件的物理损坏,或因 AI 系统固有技术局限(包括幻觉、偏见或错误建议)而产生的损害,无论其基于合同、侵权(包括过失)、严格责任或其他原因。
17.5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基于合同、侵权或其他原因,EITR 均不就以下事项承担责任:(i)SaaS 旧版本或旧发行版的停用或撤回;(ii)客户不正确、未经授权或超出范围使用 SaaS 所造成的损害;或(iii)因客户对 EITR 提供的任何报告、输出或其他交付成果的解读、分析或应用而产生的声誉损害或其他损害。
第 18 条:其他条款
18.1. 完整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与其标的相关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陈述或谅解。
18.2. 可分割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不可执行,其余条款应继续完全有效。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协商,以经济效果类似的有效条款替代任何不可执行的条款。
18.3. 弃权:对任何条款的弃权,除非以书面形式作出,否则无效。在某一情形下的弃权不构成在任何其他情形下的弃权。
18.4. 存续:拟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例如保密、知识产权、责任限制)应继续有效。
18.5. 转让:EITR 可转让其权利/义务;未经 EITR 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
18.6.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自然灾害、大流行病)造成的未能履约承担责任,前提是及时发出通知。
18.7. 通知:通知应通过电子邮件(附已读回执)或挂号信发送至商业报价中所载的地址。
18.8. 解释:单数包括复数;标题仅供参考。
18.9. 冲突:如发生冲突,优先顺序如下:(i)商业报价/工作说明书,(ii)本条款和条件。
18.10. 独立当事方:双方为独立承包方;本协议不构成合伙/合资关系。
18.11. 宣传:EITR 可将客户的名称/标志用于宣传目的(例如网站、案例研究)。
18.12. 争议解决:双方应在提起诉讼前尝试友好解决争议。
18.13. 适用法律与管辖:本协议受荷兰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均应提交 Eindhoven 法院专属管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